法工备函〔2017〕22号否定了地方性法规中有关“以政府审计为准”规定的合法性,即在合同没有约定“以政府审计为准”条款的情况下,发包人和法院不应根据地方性法规中的相关规定要求以...
规范工程价款 结算,政府和国有投资工程不得以审计机关的审计结论作为工程结算 依据,建设单位不得以未完成决算审计为由,拒绝或拖延办理工程结 算和工程款支付。严格执行工程建...
日住建部办公厅下发《关于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序推动企业开复工工作的通知》,明确要求:规范工程价款结算,政府和国有投资工程不得以审计机关的审计结论作为工程结算依据,建设单位...
日前,住建部官网再次下发通知,明确提出,政府和国有投资工程不得以审计机关的审计结论作为工程结算依据,建设单位不得以未完成决算审计为由,拒绝或拖延办理工程...
甚至在很多的工程总承包合同中,既规定固定总价,又规定以政府审计为准,使得固定总价的规定成为一纸空文。 在这种情况下,在项目结算时往往就会有政府审计的介入,...
政府和国有投资工程不得以审计机关的审计结论作为工程结算依据,建设单位不得以未完成决算审计为由,拒绝或拖延办理工程结算和工程款支付。 严格执行工程建设领域...
看来现在没有政府部门的文件要求都不会干活了。正常情况下,只要双方认可签字的结算就可以生效的。为了保证公正合理,请求第三方机构介入。你们这种情况既可以双方...
近日,“以审计结果作为建设工程竣工结算依据”问题,在中国建筑业协会的推动下,有了圆满结果。法工委经过充分调研和征求意见,认为地方性法规中直接以审计结果作...
《北京市审计条例》第二十三条规定“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,建设单位应当与承接项目的单位或者个人在合同中约定,建设项目纳入审计项目计划的,双方应当配合、接受审计...
日前,住建部官网再次下发通知,明确提出,政府和国有投资工程不得以审计机关的审计结论作为工程结算依据,建设单位不得以未完成决算审计为由,拒绝或拖延办理工程结算和工程款支付。 因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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